(1)由于防爆電器采用了很多新技術,我們必須以更新的檢測技術來對其進行審查,測試。例如,現代電力電子技術的發展推動了大功率半導體器件在煤礦井下的應用,為了解決隔爆外殼內的元件散熱問題,有的采用了以氟里昂作為介質的熱管散熱技術,對此易燃性介質在煤礦井下應用的安全性的研究還未進行。
(2)目前有很多電氣產品中都有儲能電容器,盡管GB3836.1第5.1條規定″由斷電至開蓋的時問問隔須不大于放電容器放電至200ΜJ(I、IA設備)能量所需的時問″。但對這一條的執行從審圖到檢驗都不夠嚴格。其原因是廠家送審時往往只送電氣原理圖而不送元件參數表(對隔爆型而言),也不對電容量較大、電壓又很高的電容器進行特別放電處理。因此很雌劌斷在斷電到開盞的時間里電容器是否可以放電到允許的能量。從試驗的角度看。也無法測試開盞后電容器上還有多少殘存的電荷。因此,目前這個問題實際上并沒有弭到解決。例如,紅菱煤礦礦山設備廠生產的″KSGFZ—100/6礦用隔爆型快速斷電移動變電站低壓饋電開關″中,無觸點中性點開關的關斷電容器為470ΜF、1400V,且無自然放電回路。如果不采取放電措施,電容器的電壓在斷電一天后仍高達220v(廠方提供)。他們采用了控制電源的開關、放電回路、門盞相互閉鎖的辦法解決了問題。
(3)對于電壓雖低。但容量特大,而其負載等效電阻值又非常大的電容椴也不容忽視。如一個2200ΜF偽濾波電容器,電壓24V,負載為100kΩ。按照E=0.5CU2的公式計算,若令E=200ΜJ,則需要放電時間為880s。也就是說,電容器要在近15分鐘以后才能達到所允許的能量水平。而從停電到開羞所需要的時間遠小手此值,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4)GB3836.1第5.2條規定,殼內電熱器開盞后的溫度應低子電氣設備允許的最高表面溫度。但是,由于缺乏檢驗設備而無法進行實際測試。
(5)測試技術的先進性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一個國家防爆技術水平的高低。由于采用了計算機采樣及數據盤睫、送審樣品檔案的數據庫管理,使我站的隔爆型電氣設備的歸檔、檢索等技術水平均有了很大的提高,GB3836.1-4規定的檢驗項目的能檢率巳達90%以上.極大地促進了防爆產品檢測工作的開展。但是,我們在很多方面與世界先進采煤國家的防爆檢測水平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很多項目還缺乏研究和實踐。例如,對于隔爆外殼內可能產生電弧短路而引起失爆的研究、本安電路安全性能的能量測試方法的研究、充砂型電氣設備中石英砂各種成分含量的測試、快速斷電開關設備的安全性的檢驗等方面都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