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系方式 |
地址:
江蘇省啟東市城東工業園區
電話:
0513-83320018
手機:
13906284339
聯系人:
陳維多
電子郵箱:
fbdq@fbdq.com
|
|
|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動態 |
防火防爆的主要技術措施
|
發布時間:
2012/8/22 |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質。這可以用通風的辦法來降低燃爆物質的濃度,使它不達到爆炸極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難燃防止火災、爆炸,還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采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達不到燃燒、爆炸的危險限度。
2. 防止產生著火源,使火災、爆炸不具備發生的條件。這方面應嚴格控制以下8種著火源,即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自燃發熱、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光熱射線等。
3. 安裝防火防爆安全裝置。例如阻火器、防爆控制箱、防爆燈具、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閘門以及安全閥等,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 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 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的隱患。
3.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 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占用和堵塞。
5. 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并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 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企業內生產工人應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則:
1. 應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識。并嚴格貫徹執行防火防爆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2. 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吸煙,嚴禁在工作現場和廠區內吸煙和亂扔煙頭。
3. 使用、運輸、貯存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和粉塵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 在工作現場禁止隨便動用明火。確需使用時,必須報請主管部門批準,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
5. 對于使用的電氣設施,如發現絕緣破損、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時,應停止使用,并報告領導給以解決。不得帶故障運行,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 應學會使用一般的滅火工具和器材,車間內應配備相應防爆電器,對于車間內配備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應該愛護,不得隨意挪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