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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壓型防爆電器及防爆等級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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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3/1/16 |
正壓型防爆電器即通風充氣型防爆電器,它與隔爆型一樣,需將檢測儀表裝入全封閉的容器內或外殼中,同時里面充入清潔空氣或惰性氣體,以稍微提高內部壓力來防止危險性氣體進入。如果內部壓力下降,外部的爆炸性氣體有可能進入而發生危險,故一般設有內部壓力監測及自動報警或自動停車等裝置,監控內部壓力下降情況。
燃氣和空氣構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按傳播爆炸的危險性依次可分為1,2,3,4級。若再將爆炸性物質按自燃點分組情況給予綜合考慮,就可得出可燃氣體或蒸汽的分級、分組標準。依照國家標準GB1336-77,一些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蒸汽的級別、組別情況見表1。這一標準(GB1336-77)以往是作為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蒸汽與空氣混合物環境中,選用防爆、隔爆檢測儀表的主要依據。隔爆型產品中有適合于爆炸等級1、2、3、4級和燃點組別a,b,c,d的,但對爆炸等級4和燃點組別c的情況仍有一定困難。需說明,當前執行的國家標準GB3836-2000采取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原則,對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分級、分組規定進行了適當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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