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機的標記為″Ex″,標在銘牌的右上角及外殼的明顯處。
防爆標志在Ex之后由從左至右依次標明防爆類型、類別、級別一溫度組別的代號構成。
如一臺隔爆型、Ⅱ類(工廠用的防爆電機均屬Ⅱ類)、隔爆等級為B級、用在T4組爆炸性混合物中的電機。其防爆標志為ExdⅡBT4(也可將Ⅱ、B合在一起——ⅡB稱為級別)。
對于無級別要求的防爆類型,如增安型,其標志則無級別代號。如一臺增安型、Ⅱ類、用于T3組的電機,其防爆標志為ExeⅡT3。
對于粉塵防爆電機,則在Ex之后加粉塵防爆代號DIP、外殼類別(DT或DP)及溫度組別。如一臺粉塵防爆、采用D,r型塵密外殼、。
49型塵密外殼、點燃溫度為T13組的電機,其防爆標志為ExDIP-DTT13。
若一臺電機帶有與主體防爆類型不同的部件,則稱為″復合型″防爆電器結構。其標注方法是:在Ex之后先注主體防爆類型,其后是部件的防爆類型,然后依次是類別、級別、組別。如一臺隔爆型、帶有增安型接線盒、Ⅱ類、B級、用在T3組的電機,其防爆標志為ExdeⅡBT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