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系方式 |
地址:
江蘇省啟東市城東工業園區
電話:
0513-83320018
手機:
13906284339
聯系人:
陳維多
電子郵箱:
fbdq@fbdq.com
|
|
|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
防爆電器常識
|
油浸型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和安全措施
|
發布時間:
2017/8/10 |
1.油浸型電氣設備的保護油
在這種防爆型式中使用的保護油,通常情況下,應該采用礦物油,但是,對于煤礦中使用的此類設備,不允許采用礦物油。
保護油,除應該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有關礦物油的性能指標外,還應該符合按照相應標準測的下列指標:
·著火點不得低于3000C;
·閃點(閉環)不得低于200%;
·運動粘度不得大于1×10“m2/s(25。C);
·電氣擊穿強度不得低于27kV;
·體積電阻不得小于1×10“Q·m(25。C);
·凝固點不得高于一30℃;
·酸度(中和值)最高為(氫氧化鉀)0.03mg/g。
除此之外,保護油不應該對浸入其內的電氣元器件和設備外殼造成不良的影響。
2.油浸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結構
油浸型電氣設備的外殼是容納保護油的重要容器,除必要的功能開口外,必須具有很好的密閉性能。這樣的結構,既可以防止保護油的泄漏,又可以預防外部的灰塵和潮氣進入外殼內。這個外殼被稱為“油浸外殼”。
油浸外殼,除密封式設備的泄壓裝置泄壓口和非密封式設備的呼吸裝置排放口以外,應該至少有IP66的防護等級。對于泄壓裝置泄壓口和呼吸裝置排放口,允許采用不低于IP23的防護。
油浸外殼還應該設置油位指示器。油位指示器應該能夠顯示在規定的溫度條件下制造商允許的最高允許保護油位、正常填充油位和最低允許保護油位。
所謂最高允許保護油位是指設備在正常運行狀態下由于環境溫度升高和帶電元器件溫起保護油發生膨脹所達到的最高油位;所謂最低允許保護油位是指設備在正常運行狀態下境溫度降低和帶電元器件斷電而引起保護油發生收縮所達到的最低油位;而正常填充油位備在設計環境溫度條件下正常運行時允許填充的油位。這三種油位表示了設備在三種運行的保護油位,缺一不可。
在油位指示器上,油標尺的刻度應該清晰可見,在使用期間不應該磨滅失效。
在油浸型電氣設備上,所有用于緊固外殼、油位指示器及相關部件的緊固件,必須使緊固件,而且還必須有防松措施。
除此之外,油浸外殼還分為密封式油浸外殼和非密封式油浸外殼。它們還應該分別符相應的要求。
(1)密封式油浸外殼
對于這種外殼,人們可以將外殼的蓋子連續焊接在外殼的殼體上進行密封,也可以使襯墊壓緊密封。
這樣的密封式油浸外殼應該設置泄壓裝置。在外殼內由于溫度等原因保護油會揮發出量的油氣。這些油氣在外殼內積聚后就產生一定的壓力,直接危害著外殼的安全,因此,以泄放。
泄壓裝置應該在保護油的油位處于最高允許保護油位時,一旦油面上部的壓力超過1個氣壓力,就把外殼內部的這種過壓泄放掉。
(2)非密封式油浸外殼
非密封式油浸外殼應該能夠很快地把油浸型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時從保護油上面揮發出排掉。因而,在這種外殼上應該設置呼吸裝置。
因為溫度升高保護油膨脹,體積增加,所以,在這種外殼上還應該設置油膨脹裝置。
此外,對于這種非密封式油浸型電氣設備,也允許使用測深尺來檢測保護油的油位。
3.油浸型電氣設備的溫度限制
對于油浸型電氣設備,保護油表面的溫度和設備任何表面的溫度都應該加以限制。
?、俦Wo油表面的溫度不應該超過它的閃點值減去25K的那個溫度值。
?、诒Wo油表面的溫度和設備任何表面的溫度都不應該大于設備溫度組別規定的溫度兩個溫度值中較低的那個即是溫度限制的評價值。
4.油浸型電氣設備的油浸深度
油浸深度是指電氣設備的帶電零部件浸入保護油內的深度,是這種防爆型式的一個指標。一般情況下,帶電零部件應該浸入最低允許保護油位以下25mm。
除此之外,帶電零部件距離外殼底部和側部的距離應該符合相應電壓等級下的電氣值。
5.油浸型電氣設備的絕緣檢測
油浸型電氣設備應該設置絕緣檢測裝置,實時監測保護油的絕緣性能。
保護油的絕緣性能下降有可能造成不同電位的帶電導體之間、帶電導體和地之間發生絕緣擊穿,于是,發生弧光放電。攜帶巨大能量的電弧會將保護油分解,從而期可燃性氣體。
這些可燃性氣體給油浸型電氣設備帶來了附加的潛在危險。
實時監測保護油的絕緣性能就可以減小這種危險。
本公司主要產品:防爆電器、防爆控制箱、防爆正壓柜、防爆電氣、防腐防爆電器、防爆開關
|
|
|
|